勞動合同違約金算合法嗎 怎么算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違約金算合法。在勞動合同中,允許就勞動者進行專項培訓服務期事項和禁業限制事項約定違約金,但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怎么算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
2.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在職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考勤等相關制度,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到員工個人權益的;
5.用人單位通過欺騙、威脅等方式,在員工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違規指揮或者要求員工冒險作業,已危及到員工人身安全的;
7.相關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定,員工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