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和退休金沖突嗎?
養老金和退休金不沖突。養老金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金是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
兩者不同的方面如下:
1、領取人群不同:養老金主要針對的是企事業單位的職工;退休金的領取人員主要是機關單位,如公務員;
2、繳費方式不同:退休金由事業單位或企業提供。基本養老保險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遵循統一的繳費準則;
3、資金渠道不同:退休金一般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養老金是有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
養老金發放領取標準是什么?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XX年至20XX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XX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后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6、“統賬結合”后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一般是針對于公民達到了退休的年齡而所要領取的金額,一般退休金會在每月的十五到二十號進行發放,但如果存在的地區不一樣,所發放的時間就會不一樣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