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21)(以下簡稱“新標準”)。根據要求,新標準已于9月3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的新標準,堪稱史上最嚴,覆蓋范圍最廣。標準數量首次突破1萬項,與2019版相比,新增農藥品種81個、殘留限量2985項。與“十三五”之前的2014版相比,農藥品種數量增幅為46%,殘留限量數量增幅為176%。突出高風險農藥和重點農產品監管,更大范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網絡圖片)
新標準四大特點
禁限農藥監管提供判定依據
一是涵蓋農藥品種和限量數量大幅增加。與2019版相比,新版標準中農藥品種增加81個,增幅為16.7%;農藥殘留限量增加2985項,增幅為42%;農藥品種和限量數量達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相關標準的近2倍,全面覆蓋我國批準使用的農藥品種和主要植物源性農產品。
二是體現了“四個最嚴”的要求。設定了29種禁用農藥792項限量值、20種限用農藥345項限量值;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修訂了5766項殘留限量,占目前限量總數的57.1%;為加強進口農產品監管,制定了87種未在我國登記使用農藥的1742項殘留限量。
三是標準制定更加科學嚴謹并與國際接軌。新版標準是基于我國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市場監測、居民膳食消費、農藥毒理學等數據制定,遵照CAC通行做法開展風險評估,廣泛征求了專家、社會公眾、相關部門和機構等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并接受了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評議。采用的風險評估原則、方法、數據等要求與CAC和發達國家接軌。
四是農藥殘留限量配套檢測方法標準加快完善。本次三部門還同步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種農藥及其代謝物殘留量的測定液相色譜——質譜聯用法》等4項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有效解決了部分農藥殘留標準“有限量、無方法”問題。
在新國標里記者注意到,此次在新標準中還將涉茶項目進行了明確分類,分為“飲料類:茶葉——本級分類”和“飲料類——繼承上級分類”。其中,“飲料類:茶葉——本級分類”的農藥殘留限量增至70項,占涉茶項目農藥殘留限量指標總數的66%;“飲料類——繼承上級分類”的農藥殘留限量增至36項,占涉茶項目農藥殘留限量指標總數的34%。
湖南專家建議
科學高效施藥迎接新挑戰
此次新標準的實施,體現了國家在對茶葉農殘限定上監管更加嚴格。不少茶行業人員表示,此舉也有力保障了茶葉質量安全,促進茶葉貿易的健康發展。“根據目前檢測情況,湖南茶產區今年農殘檢測總體上處于國家標準范圍內,新版標準中,絕大多數新增農殘種類,在湖南省內茶園已經極少使用。”湖南省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副所長、湖南省茶產業技術體系質量安全崗位專家王沅江表示。
“新增的茶葉——本級分類的農藥殘留限量有丁硫克百威、啶氧菌酯、甲基異柳磷、樂果、烯啶蟲胺、依維菌素等6個項目,另外,新增的飲料類——繼承上級分類的農藥殘留限量包括胺苯磺隆等35個項目。在生產過程中,茶農要注意選擇農藥,科學使用。”王沅江說。
如何科學使用農藥?王沅江介紹,一是慎重選擇農藥品種,新版標準中,最大殘留含量在1ppm以下的農藥不宜選擇在茶園中使用,非常容易造成茶葉農殘超標;二是限定使用次數和濃度,根據最大農藥殘留量標準選用允許使用的農藥,但也要嚴格控制使用次數和使用濃度,一般每種農藥連續使用1-2次,嚴格按使用說明推薦濃度要求配制;三是植物源農藥,是茶葉中推廣使用比較廣的替代農藥,在新標準中印楝素殘留標準為1ppm,應該慎用;四是有機茶、綠色食品茶須要嚴格按相應標準執行。
(長沙縣湘豐茶園的綠色防控基地)
目前,湖南省茶葉產業技術體系質量安全崗位和省植保站在全省設立了7個監測點,構建湖南茶園爆發性害蟲監測預警測報,2021年針對湖南省茶園爆發性的灰茶尺蠖、茶毛蟲、茶角胸葉甲、茶網蝽、小綠葉蟬等病蟲害,發布了6期茶樹病蟲防治意見;有針對性的進行了生物農藥、植物源農藥、礦物源農藥等藥劑的篩選;同時,大力推廣修剪、黃板誘殺、太陽能殺蟲燈誘殺、性誘劑誘殺等綠色防控關鍵技術。“茶的品質是行業發展之根基,石門縣已成為湖南省主要的出口有機茶基地,古丈、安化、吉首等主產縣在核心產區全域推廣綠色防控技術,取得了較好效果,其他主產茶縣也建立了相應的綠色防控技術示范區,綠色防控茶園占到全省一半以上茶園。”王沅江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