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復效和重新投保有什么區別?
【1】權利和義務不同:保單復效是原來保險合同的延續,原來保險合同主題的權利和義務是不變的;重新投保的情況下,按照被保險人的年齡來重新計算保費,保險合同的主體、權利義務、險種等重新約定。
【2】時間限制不同:保單復效必須要在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兩年內來申請,超過兩年沒有申請的,保險合同就會被終止。重新投保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3】險種規定不同:只有長期保險才可以申請保單復效,短期保險是無法申請復效的。重新投保的情況下用戶可以投保長期保險,也可以投保短期保險,險種上的選擇會更多。
保險合同的復效和重新投保哪個更有利?
當然是復效好咯。假設你買的是重大疾病保險吧!如果以交保費20年后就保終身。那是不是要20期的保費呀!要是重新投的話,那不是交了21年的保費了嗎?再說這個時候重新投的話,那是不是年齡也不一樣的了,保費也相應的多了。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觀察期,如果你復效的話不存在觀察期,如果重新投,要是在觀察期發生什么事情了,怎么辦呢?當然如果你有更好的保險方案,你還是可以考慮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