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合同與債權合同概念是什么?物權合同與債權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首先明白合同的概念。
它是指雙方當事人對民事關系變更等達成一致意見。
物權合同主要是指關于物權發生轉移,變更所有,其他物權發生約定的合同。
債權合同分為法定之債和約定之債,法定之債像不當得利啊,侵權之類。約定之債是對所有的民事關系都可以約定,包括物權合同。知識產權合同。物權合同是關于財產的合同,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合同。
物權和債權的區別
物權和債權的區別主要是:
(1)概念:物權,指權利主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債權,是權利主體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請求相對人為或不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2)性質、特征:物權等于對世權,具有獨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質財富的靜態所有關系;債權等于對人權,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動態的財產流轉關系。
(3)法律關系主體:物權,是特定權利主體和不特定義務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債權,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4)客體:物權是物;債權包含了物、行為、智力成果。
(5)內容:物權等于對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債權等于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
(6)權能:物權等于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債權等于請求權和受領權。
(7)產生方式:物權,種類及內容均由法律創設;債權,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無因管理。
(8)實現方式:物權,物權所有人自己行使權利;債權,實現權利須憑借債務人履行義務。
(9)效力:物權有追及效力和優先權;債權無追及效力和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