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產能置換政策是強化行業產能治理的重要舉措,是優化水泥玻璃產業布局、提升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促進市場供需動態平衡的有效手段。此前實施的《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工作要求,存在差異化調控措施不明顯、僅以窯徑推算的水泥熟料產能與實際產能相差較大、產能跨區域轉移困難、與新出臺政策標準缺乏有效銜接等問題。
《實施辦法》在嚴格產能認定、提高新建項目標準、簡化跨省流動程序等方面作出相應調整,推動產業布局調整和綠色低碳轉型,促進水泥玻璃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首先,提高水泥置換標準,明確水泥熟料低效運行產能不能用于置換,用于新建項目置換的水泥熟料產能不能拆分轉讓等。其次,完善產能核定方式,取消以水泥回轉窯窯徑和玻璃日熔化量為依據核定產能的規定,推動備案產能與實際產能統一。此外,簡化跨地區產能轉出程序,位于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或同一法人企業集團內部的產能跨省轉出,可不報轉出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示、公告;加強與能效環保政策協同,明確能效達不到基準水平要求的產能不能用于置換;等等。
“當前,水泥行業進入調整周期,形勢發生較大變化。市場需求連續3年下滑,水泥熟料產能利用率低于全國工業產能利用率平均水平。”中國水泥協會副秘書長李琛說,為嚴禁新增水泥產能,新建項目和整改項目必須依照水泥產能置換政策,進行水泥熟料產能的等量或減量置換。
據統計,2018年至今,各地公告新建水泥熟料項目產能置換方案168個,擬新建項目數量急劇減少。“產能置換項目多集中在利潤總額相對較高的2020年和2021年,自2022年起,公告的新建水泥熟料項目產能置換方案數量大幅下降。今年前9個月,僅公告2個水泥新建項目產能置換方案,行業投資策略開始轉向。”李琛認為,《實施辦法》的出臺將在管控新建項目、調整增量、退出過剩產能、優化產業布局、規范行業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有望加速落后水泥熟料產能出清,將實際產能調整至合理范圍。
近年來,水泥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使得新增水泥熟料產能大幅下降,但落后產能出清速度不及預期,且行業仍存在普遍超產的問題。為引導低效產能加快退出,《實施辦法》注重產能的合規性和企業誠信經營,對可置換產能的認定標準更加嚴格。
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實施辦法》新增了不能用于置換的產能范圍,即不在合規清單范圍內的產能;能效達不到《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產能;自2024年起,連續2年每年運轉天數不足90天的水泥熟料產能;未開展產能置換的光伏壓延玻璃產能,或不超過150噸/天的工業用平板玻璃產能;因債務糾紛等原因導致設備無法拆除或存在法院查封情況的產能。
在促進產業布局優化方面,《實施辦法》對不同區域提出了差異化要求。控制重點地區產能總量,明確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即位于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項目不得從非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轉入產能;考慮到水泥市場的區域性,規定前3年水泥熟料平均產能利用率低于50%的省份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原則上不得從省外置換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