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微信購物發生糾紛,能在收貨地起訴么?
河南鄭港律師事務所 周日影
案例:小明與小新于微信聊天交流,小明向小新訂購一批貨物,約定通過貨運配送,收貨地是小明的住所地。小明支付貨款并收到貨物后,發現貨物不符合要求,要求小新退貨退款,小新不同意,由此發生糾紛。
小明想要起訴要先確定管轄問題,小新的住所地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是一定可以起訴的,但是,小明要去小新的住所地起訴,如果不在一個地方,則起訴成本過高,實屬不劃算,那么小明能否在自己的收貨地起訴小新呢?
律師解答:本案例中,該法律關系為買賣合同法律關系,但是又與普通的買賣合同不同,他是在網上進行購買,該合同是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并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買賣合同,合同履行地是小明的住所地。根據“民訴法的解釋”相關規定,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所以,根據規定,小明是可以在自己的收貨地進行起訴,進一步減少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