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的方法都有哪些?
2023-05-19 15:40:47 | 來源:法制網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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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勞動仲裁未簽合同仲裁雙倍工資
勞動仲裁未簽合同仲裁雙倍工資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
沒有簽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沒有簽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的方法如下: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找法網提醒你,其中,第一,第三,第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
不發工資怎么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書寫好勞動仲裁申請書、按對方人數準備好申請書副本,并且依法收集好能證明本人主張的證據資料,之后在仲裁時效期間內及時申請勞動仲裁,請求仲裁機構予以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