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后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國家對農村土地確權規定有什么?
2023-05-26 08:38:28 | 來源:巴中在線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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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國家對農村土地確權有哪些規定
國家對農村土地確權規定有《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法律法規。在實際工作中,應以國土資源部門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相關資料、證書等法律文件為依據,確定村、組等發包主體和土地所有權界限;如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后原發包方發生撤銷、合并的,應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發的有關政策文件為依據,確定撤銷、合并前后發包方名稱、地界等土地所有權權屬關系。以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時期簽訂的農戶土地承包合同、頒發的承包經營權證書和建立的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等法律文件為依據,確定土地承包方權屬關系。以農戶家庭戶籍、婚姻證明等法律文書為依據,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權屬關系。
二、
農村土地確權怎么弄
農村土地確權流程如下:
1.需要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
2.村委會簽署意見簽字蓋章交由鄉鎮政府審核;
3.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現場勘測,審查合格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后進行資料審核,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核合格報縣政府進行審批,公示無異議確權發證。
三、
農村土地確權后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農村耕地的使用權年限為三十年,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
2.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權年限分別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