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購人可以委托其他的采購代理機構嗎
采購人可以委托其他的采購代理機構。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采購人除了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外,還可以委托其他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政府采購事宜。提醒您注意,納入集中采購目錄屬于通用的政府采購項目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于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屬于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自行采購。
二、
采購人的特征
采購人有如下特征:
1.采購人是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采購人必須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是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法人組織,而且其不需要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從成立之日起就具有法人資格。
2.采購人具有相當大的行政權利。
3.采購人的決策具有政策性。
4.采購人采購行為從策劃、決策到實施,都是在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圍內進行。
三、
采購人的職責
采購人有如下職責:
1.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采購人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時,必須對市場進行調研,進行價格測算,依據市場行情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2.依據已批復的部門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采購人依據政府采購法規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確定組織形式、選擇采購方式。委托采購的,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3.對采購文件進行確認。采購文件包括:公告(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變更公告、中標公告等)、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文件、單一來源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包括補充的、修改的、更正的)等。
4.采購項目驗收。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