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員工股權激勵的相關政策經歷了一個逐步放開的過程。最早的版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2006年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外籍員工沒有明確納入股權對境內上市公司的激勵范圍,也沒有明確排除。然而實際上,外國人不能參與股權的激勵措施,因為他們不能開立a股證券賬戶。
2016年8月13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股權激勵開始向外籍員工放開,這時候在上市公司中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是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作為激勵對象。而這時候可以有股權激勵賬戶,不顧不能夠進行證券交易的操作。
2018年8月15日,證監會宣布修訂《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進行激勵的范圍從管理人員擴大到員工。并且有了合格外國人的開戶權限,也就是開通A股交易賬戶。
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實施注冊管理。境內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員工可憑商業登記證直接在銀行辦理相關跨境收支、資金轉移和匯兌業務,無需事先審批。
在具體操作程序上,外籍員工股權激勵應統一辦理集中委托實施股權激勵的境內上市公司的相關登記。上市公司應在股權激勵計劃公布后30日內,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當地分局和外匯管理部統一辦理參加股權激勵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登記。所需材料包括書面申請、登記表、證明股權激勵計劃真實性的證明材料、外籍員工承諾函及公司聘用或勞動關系。當地外匯局的審核材料無誤后,為境內上市公司出具相關的商業登記證,公司憑商業登記證辦理相關的跨境收支、資金轉賬、匯兌業務,外籍員工憑商業登記證復印件辦理。
需要參加股權激勵計劃的資金可以由外國雇員獨立選擇參加資金,這可以從他們在中國的合法收入或從國外進口的資金獲得。如果選擇將境外資金匯入資金,外籍員工應將資金資金匯入境內上市公司賬戶或銀行;外籍員工個人結算賬戶。如果外籍員工將資金資金用于其境內外幣賬戶,外籍員工應在資金結匯后將其轉入境內賬戶。在審核商業登記證后,銀行應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賬戶信息系統相關控制信息表的內容,為境內上市公司或其外籍員工辦理會計或結算會計手續。
參加股權獎勵計劃后,如果外籍員工需要在股權獎勵計劃下通過出售股票或股權資金向境外匯款或向其境內外幣賬戶劃轉外匯,并在股權獎勵計劃下參與分紅分紅,您還可以在銀行,申請匯款或購匯轉賬,所需材料包括企業注冊證明、外籍員工身份證明、證券公司出具的股權獎勵計劃下外籍員工境內交易證明、或證券分紅記賬憑證等。
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從境外匯入資金參加股權激勵計劃后,如不符合限售股解禁條件或未行使股票期權,境內上市公司或其外籍員工也可將外籍員工匯入資金,并連同相關材料一起匯回境外。
外籍員工股權激勵就是上述內容,關于股權激勵已經介紹過很多的內容,比如期權和股權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