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犯法嗎?
打人算犯法。打人的行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若是打人致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罪罪,是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發生沖突先動手的打人怎么判?
先動手打架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責任的承擔者。
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如果是因為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進行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如果傷情鑒定一方為輕傷及以上,那么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調解,由檢察院起訴。不過對于這類輕傷害案件,法院基本以調解為主。
最簡單的打架尚不構成犯罪的,以批評教育,調解為主,或者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話,同樣是打架,根據具體案情不同,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重傷或者死亡)、尋釁滋事罪(比如無事生非、爭強好勝把人揍一頓,致人輕傷以上是從重情節但不是必要條件)等。
一、具體情況
1、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為并造成一定危害,那么就都可能被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正當防衛的除外。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前面所說的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如果是因為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進行調解。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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