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6月28日電 因時任董事、總經理郭俊凱被留置調查未及時信披及會計差錯更正致利潤調減等,匯金股份連收兩份監管函。
28日,深交所發布《關于對河北匯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3〕第71號)和《關于對河北匯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3〕第72號)。
深交所監管函截圖
(資料圖片)
其中,第71號監管函顯示,2022年8月17日,匯金股份收到邯鄲市永年區監察委員會出具的《留置通知書》,時任公司董事、總經理郭俊凱因涉嫌貪污罪被留置調查。匯金股份未及時披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直至2023年6月15日才在《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中進行披露。
深交所指出,匯金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該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有關規定。要求匯金股份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第72號監管函顯示,匯金股份2023年4月27日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稱,因公司在對張家口棋鑫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時未考慮投資協議中關于分配比例的約定,以及對聯想云領(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信用減值損失計提不謹慎,公司對2020年度、2021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其中,對2020年、2021年利潤總額分別調減239.08萬元、1524.52萬元,占更正前對應年度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45%、22.41%;對2020年、2021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分別調減203.22萬元、1009.61萬元,占更正前對應年度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3.15%和38.97%。
深交所指出,匯金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該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有關規定。要求匯金股份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公開資料顯示,匯金股份是集金融設備研發、生產、銷售、服務于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014年1月上市。
據匯金股份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2022年9月13日,郭俊凱因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下設各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及公司總經理職務(原定任期為2019年8月19日—2022年8月18日),離任后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二級市場方面,匯金股份28日收跌2.55%報6.5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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