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六十條的內容是什么?成為法人的條件都有什么?
2023-05-23 10:14:02
來源:法務網
根據《民法典》第五十八條規定,法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2、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
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規定,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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