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小學2023學年第一學期轉學登記須知
根據滬教委規(2017)3 號《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須知。
一、辦理對象
(資料圖片)
(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學:
1、本市戶籍學生戶籍隨家長在本市內跨區遷移至徐匯區,且學生與戶主之間為直系親屬關系;
2、徐匯區戶籍的學生從外省市或境外回本區就讀;
3、符合本市當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條件的非本市學籍學生。
(二) 下列情況不予辦理轉學:
1、學期中途和已在本區就讀的,不予轉學;
2、起始年級第一學期以及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不予轉學。
二、所需資料
(一) 本區戶籍:
序號 | 所需資料 | 說 明 | |
1 | 本區戶口簿 | 戶籍地址頁、父或母頁、學生頁 | |
2 | 出生證 | 戶口簿能反映學生與父母關系的,可不提供 | |
3 | 居住類房產證 | 須與戶口簿地址一致,且產權人為戶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 | |
4 | 在讀證明 | 本市內轉學 | 由學籍所在學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信息表》 或提供《上海市電子學生證》 |
從外省市轉入 | 由學籍所在學校出具在讀證明或學籍信息表 |
(二)非本市戶籍:
序號 | 所需資料 | 說 明 | |
1 | 家長 | 戶口簿 | 戶籍地址頁、家長頁 |
2 | 上海市居住證 | 居住證地址須在徐匯區至少滿一年以上,有積分通知書的一并提供 | |
3 | 上海市基本養老 | 繳費記錄須符合當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條件 |
保險繳費單 | ||||
4 | 居住類房產證 | 須與居住證地址一致,且產權人為學生的父母或學生本人 | ||
5 | 學 生 | 戶口簿 | 戶籍地址頁、學生頁 | |
6 | 出生證 | 戶口簿能反映學生與父母關系的,可不提供 | ||
7 | 上海市居住證 | 或居住登記憑證,須在有效期內,且與父母的居住證地址一致 | ||
8 | 在讀證明 | 本市內轉學 | 由學籍所在學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信息 表》或提供《上海市電子學生證》 | |
從外省市轉入 | 由學籍所在學校出具在讀證明或學籍信息表 |
三、資料遞交
家長可選擇以下二種方式之一,請勿重復遞交。
遞交資料時間:2023年6月19日上午10:00至2023 年7月20日下午4:00,逾期不予辦理。
1、方式一:將填寫好的轉學申請表(詳見附件)和所需資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至 zkzx_xzb@163.com,郵件名稱為“小學轉學 + 學生姓名”,壓縮包名稱同郵件名稱。
2、方式二:打開微信“小程序”,搜索“徐匯匯治理”,并登錄,點擊“教育直通車”,進入“匯入學”,查找“轉學”,按提示操作上傳資料。
四、辦理方式
1、徐匯區教育局統一辦理、統籌安排。
2、2023年8月15日前,由學校將教育局安排的轉學申請結果通知家長,并負責后續的轉學手續辦理事宜。
3、友情提示:辦理轉學手續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聯系電話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小學:54361242、54361272、54106183
監督電話 54361542
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
2023年6月
附件:
徐匯區義務教育階段2023學年第一學期轉學申請表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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