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內容是什么?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嗎?
2023-05-15 15:48:39
來源:法制法律網
勞資通常指企業中的勞動工人和企業的資產所有者,勞資雙方大部分為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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